广州南沙广告用词限制
发布时间:2018/3/25 9:59:52 作者:Admin 阅读:3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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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南沙市场监管局】[温馨提示一]各经营业户:南沙街市场和质量监管所在处理广告投诉举报时,发现涉嫌广告违法问题比较突出。如:网页广告使用极限用语“最…”、“极…”等用语;或非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涉及疾病预防、疾病治疗等功能,或保健食品表示功效、治疗功能、暗示…等;或网站宣传中PK图贬低他人商品;或引用研究结果、同级数据未标明出处等。涉嫌违反《广告法》,若经查实将处20万至100万元罚款。 发送人:南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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